热闻网上找搭子一起旅游火了出行安全应放首位
热闻网上找搭子一起旅游火了出行安全应放首位
“我从来没独自出过远门,想趁暑假结束前找个‘旅游搭子’,一起出去玩,拍照打卡。”前不久,来自山东济南的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篇寻找“旅游搭子”的帖子,并通过该帖,顺利找到“搭子”。两人从制定旅游攻略,准备出行装备,到结伴旅游,合作得很愉快。
近期,“搭子”的相处模式在年轻群体中流行起来,该词用来形容可以一起做某一件事情的伙伴关系,比如“饭搭子”“奶茶搭子”“电搭子”“旅游搭子”“自习搭子”等,他们在完成了共同的目标事项后,便分别回到各自的生活轨一起旅游友称为“搭子社交”。所谓“旅游搭子”,即搭伴去旅游的人,旅游费用平摊。
来自湖南长沙的张女士这样描述她寻找“旅游搭子”的原因:“各种突况等因素导致经常约不到好朋友,一人出游在吃饭等问题上也有不便,安全性也难以保障。”出于好奇,一起旅游上寻找同行人,她发出的帖子在几天之内就收到了许多回复。
经过沟通,张女士和她的“旅游搭子”约好从异地出发,到江苏南京会合。从南京到苏州,再到浙江杭州,两个女孩相互照应,一起放空自己,共享美景,拍照打卡。“很幸运遇到了她,她明明才刚上大学,却很细心,很有出游经验,这一路常常是她照顾我。和她一起出游,我感觉很安全、很放松。”
要探讨“搭子”的流行之路,要从“搭子”的主要特点谈起。“搭子”之所以能从普通的社交形式中脱颖而出,的“亮点”在于它的垂直化和暂时性。
相似是人们在人际交往中重点考虑的问题,相同的爱好、相似的特征或者是相关的需求都会让人们更容易走到一起,而搭子正是基于精准的个人兴趣或者需求而形成的,这就是垂直化。比如“饭搭子”主要是吃饭和陪伴,能够成为“饭搭子”的人一定有相同的饮食习惯和喜好;再比如“运动搭子”主要指几个人可以一起组队进行运动项目,这就要求他们有共同热爱的某项运动。
这种因为兴趣相投而产生的人际交往,往往更实用、更。因为他们在寻求“搭子”的时候便带有直接的目的,一起旅游络中的精准投放逻辑,定向匹配,这让他们完成搭配之后,可以直奔主题,在社交过程中获得更加同频共振的情感反馈。
除了垂直性,暂时性也是很多人喜欢“搭子”的原因。搭子的形成一般都是临时的,双方在成为“搭子”之前大多并不认识,没有现实中的社交关系,而“搭子”结束后,两人也可以因为完成了共同的目标,从而瞬间解除一起旅游络中重新适配另外的搭子。这种社交方式让双方都不需要投入更多的金钱、感情和精力维系人际往来,所以年轻人们既在这种社交中获得了情绪上的满足,完成了生活中的小目的,又降低了付出成本,避免造成心理上的负担和投入,这种有边界的浅社交为年轻人的社交需求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。
8月30日,小红书旅游搭子被指一起旅游友发现,其中的“旅游搭子费用全包”正在成为一一起旅游友认为这背后可能存在着非法交易。随着该问题的出现,一个由“搭子”引发的新问题凸显出来,一起旅游络的“社交陷阱”。
由于“搭子社交”的低成本和精准目的性,结成“搭子”的方式主一起旅游络,就给各类不法交易提供了机会。除了小红书此次爆出的疑似涉黄问题,还有“搭子”可能出现资金诈骗、侵犯隐私、人身安全问题等方面的潜在危险。这些隐患不仅让“搭子”变味,一起旅游络中健康的交流环境和秩序。
不仅如此,和“旅游搭子”相处不好的情况也很常见。来自山东济南的刘女士今年6月和一名“旅游搭子”一起前往,但在旅途中因为消费观产生分歧,“旅游体验感很差,中途和‘搭子’分开,自己报了个旅游团”。
一起旅游发现,很多人寻找“旅游搭子”的初衷是为了“让旅游更加安全”,但“旅游搭子”无法互帮互助的情况并不少,有时甚至比独自旅游更加危险。
来自四川成都的王女士是一位从事旅业近10年的导游。“我不希望遇到陌生人组队当‘旅游搭子’的情况。”王女士说,她就因为“旅游搭子”吃过亏:有一回,她带的团里有同行并同住的两个女孩子,一天晚上,其中一个女孩告诉导游,她的同伴似乎许久不见了。再一问,这个女孩和伙伴是刚认识的“搭子”,甚至连电话都没有交换过。
“我和景区工作人员一起找到未归的女孩时,她的手机早已没电了,高原反应很严重,几乎不能自己行走。”王女士说。
王女士介绍,在旅业,导游的惯例是将一起报名的人分成一组,每组有一个联系人,导游负责通知联系人,联系人将消息通知到这一组。通过这种方式,导游地将信息传达给每名游客。如果有旅客单独出游走长线,导游会把单人分到家庭组中并会格外。陌生人做“旅游搭子”,导游很可能认为二人是朋友,但“旅游搭子”组合并不一定像朋友一样“友情提醒”,甚至会非常冷漠地自行活动。
在社交平台中,一起旅游到,一些准备尝试“旅游搭子”的人存在疑问:旅途中一旦发生意外,应该如何划分责任?“旅游搭子”有义务提醒同伴可能面临的危险吗?
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李媛认为,两人结伴旅游时,他们之间不再是陌生关系,而是存在一种信赖关系。当一方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,若同行人有条件和能力提供救助的,则应当履行救助义务;如果意识到伙伴有面临危险的可能性时,应当及时进行提醒和劝告;当危险已经发生,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承担救助义务,如向专业人员求助等。如果同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,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应尽到更高的注意与保护义务。
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提醒:“发生危险后,‘旅游搭子’是否需要承担责任,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来判定。如果‘旅游搭子’对损害的发生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,则不需要承担责任。如果‘旅游搭子’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例如危险系由‘旅游搭子’造成的,则其需要承担责任。”
“如果‘旅游搭子’是活动的组织者,如人员、路线、计划等都由其决定,那么‘旅游搭子’负担安全保障义务,违反义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。”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郑志峰说。
自驾游是暑期许多游客心仪的旅游方式,其中不乏“旅游搭子”。在自驾游的场景下,王叶刚认为,机动车使用人负有注意交通安全的义务,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人员损害,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机动车一方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。当机动车使用人对事故的发生仅存在一般过失时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当机动车使用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,其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。
关于和“搭子”一起报名旅行团的情况,受访专家认为,旅行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。“如果消费者报团游,则当旅游经营者以及旅游辅助服务者即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,协助旅游经营者在交通、游览、住宿等方面提供旅游服务的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、财产损失时,旅游者可请求旅游经营者、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。”李媛说。
“选择此种旅游方式,应首先出行安全。旅游者可优先选择对结伴旅游积极履行监管责任的平台。有平台专门针对结伴旅游提供服务,会对原创路线的队长进行实名认证、对路线进行安全评估与审核,对资金进行监管。相较于在社交平台上随意组队找‘驴友’的情形,选择对结伴旅游积极监管的平台出行,会在人身与财产的安全性上更有保障。”李媛说。